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人社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的整改领导小组,保障组织与人力。班子成员按分工推进分管领域整改,组织分管科室和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党组要求,指导制定具体措施并定期督促。班子成员抓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落实要求,推动分管领域改进提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局面。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8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8个。
(一)坚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2025年2月制定完善人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5年人社局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5年2月党组会议确定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定制和实施;三是严格遵循学习制度,按计划每月月末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制度落实到位;四是2025年已开展22次集中学习,把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主题主线,采用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五是党办专人负责保证周五学习照片多角度拍摄全景;六是所有会议学习活动,参会人员一定亲自在签到表上签署自己的姓名,严禁任何形式的代签行为,签到过程应在当天学习小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签到信息真实有效,会后党办专人核对签到簿,确保签到信息真实有效,学习计划,会议记录、照片、签到簿完整存档备查;七是建立材料审核机制,2025年2月制定《人社局党办文书制作审核及存档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制发和收集材料明确文书材料要求;八是开展专题学习活动,2025年6月组织专题学习活动,所有党员干部一同学习《习:努力克服不良文风积极倡导优良文风》讲话,引导党员深刻认识规范文书材料的意义;九是及时跟进省委、牡丹江市委和海林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2025年2月中心组扩大学习及时跟进省委、牡丹江市委和海林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十是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节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2月21日党建党风廉政会议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7.29”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2月14日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第一议题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社篇章学习,加强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领会;十一是2025年人社局党组每季议党专题会议,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和考核中;十二是2025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将重点工作形成台账;十三是制定具体落实举措,《人社局2025年贯彻落实“五大安全”“五个要发展”做好“三篇大文章”“六个牡丹江”“五市战略”“4211”等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十四是结合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思路及工作措施,2025年5月21日党组扩大会议和2025年5月23日机关党委集中学习活动将“五大安全”“六个龙江”“八个振兴”“4211”等内容做了学习;十五是完善考核评价环节,2025年3月至4月,制定考核评价表,将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十六是通过日常督办、年底考核等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做督办提醒,2025年6月底对“四个体系”开展考核;十七是2025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推荐、考核、评优的参考是依据;十八是2025年,市人社局多次与市委编委办沟通协调落实编制划转;十九是2025年2月,森工、农垦人员编制转入地方,并于当月起薪;二十是组织就业创业股、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和就业服务中心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新捋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是2025年2月,制定《信息中心2025年工作规划》对社保卡业务管理,省政务服务网络站点平台应用、维护、监管,协助政务公开,设备及网络维护,“一卡通”平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等方面内容做要求;二是经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周边市县社保中心咨询,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协助财政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向财政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由财政统一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并上报市人大审批;三是征求社保、就业、人才、仲裁院、综合股、人事股等各部门在信息化发展趋势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规划,2025年3月,制定《海林市人社系统“十五五”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四是已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人社系统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每月组织人社系统相关法律和法规学习,其中4月25日已在机关党委集中学习日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纳入支部学习。
一是持续完善社保基金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3月,印发《关于印发〈海林市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程〉的通知》完善社保基金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基金风险防范和管控。2025年5月,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各股室、各经办单位负责人参加,对社保基金风险管理制度培训;二是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已按照省市要求,积极配合省里对海林10家30人以上的样本企业完成抽样调查,未发现问题,后续将持续关注省级动态检测情况,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三是严格把关培训机构申请资料,2025年3月,完善健全行政审批股审批材料审核制度;四是2025年2月前,将年检不合格、不配合整改和长期未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移出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五是2025年初,开班过程中,通过职业技能打卡签到、远程监控、每个班次不少于3次的现场检查、留存水印照片、视频等方式严格监管培训过程;六是培训结束后通过电话回访核实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对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七是2025年5月,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见习工作实施情况、日期补充完整并要求在原件处附情况说明;八是2025年2月起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履行补贴程序,组织经办人员培训,研读文件、规范和完善补贴材料。
一是重新梳理2022年6月海林市305家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资料,补齐相关内容,存档备查,2025年2月经业务经办部门详细核查305家单位未参保失业保险单位已按规定全部参保;二是2025年重新对横道文商旅公司进行再次核查,未再发生不及时为职工参保情况;三是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流程等相关培训,2025年5月,社保中心在办事大厅举办失业保险经办流程相关培训;四是2025年2月,起严格执行经办流程补充相关要件,缺少要件的已补充完整,经2025年6月核实,张颖等人未服过刑,于2025年6月联系本人,开具无犯罪证明。
一是重新审查与纠错,建立责任追究与内部通报制度,2025年4月制定工伤认定监督机制;二是2025年4月制定工伤认定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三是2025年2月起严格按照《工伤认定申请表》要求进行填写,申请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一栏中经办人签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结论盖章;四是2025年6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录1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负责相关业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工作。
一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准则》;二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组织了“冬季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记录未发现新问题;三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在“冬季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回头看中未发现违法问题;四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五是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通过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流程,尚未有行政处罚案件;六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七是市人社局在《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工作制度》中明确信访工作专人负责工作要求;八是市人社局在《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工作制度》中明确办件要求,及时回复当事人,确保信访情况稳定可控;九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了《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复查复核实工作制度》;十是市人社局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复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法律文书管理;十一是2025年2月,仲裁院召开专题会,制定《海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细则》,专人负责材料收取;十二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了《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复查复核工作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法律文书管理;十三是2025年3月份,召开专题会,明确签字制度,不定期抽检庭审后签字情况。
一是2025年3月份,按照市统一要求,研究建设智慧仲裁院建设条件,向市人社局申请建设智慧仲裁配备设备资金;二是2025年4月,将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用工洽谈区堆放的杂物全部移走,禁止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堆放杂物,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维护,保障洽谈区域畅通无阻;三是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按月填报《社保工作站量化考核表》,通过量化考核各社保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督办,加强公共服务工作管理力度,已收取2025年2—6月各社保站点的《工作站量化考核表》,依据考核指标评估业务开展情况,据此督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效能;四是人才服务中心已建立流动人员档案转入、转出明细台账,便于档案管理及查询,2025年2月,档案管理实现龙江人才网上办理,开始对档案转递业务的其他台账(如档案接收、转出登记明细等)进行规范管理,在黑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中均可查询相关信息,确保业务记录完整、可追溯。
一是2025年4月,制定《人社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欠薪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学习;二是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了《海林市人社局劳动者维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欠薪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学习,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项目特点进行演练,演练后总结经验教训;三是机关党委集中学习习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及支部学习中,并于2025年5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习。
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2025年2月制定《市人社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2025年2月,向海林市委员会请示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定了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会前学习研讨方案,提高民主生活会材料质量,确定于2月24日15:00召开会议;三是严格执行年度考核评选,认线月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严格执行年度考核评选,结合处分期干部认真落实考核结果,并报组织部公务员办审核备案;四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提高重要节日等专项廉政谈线月分别由一把手带头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负责人开展廉政谈线月,召开人社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述职报告中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情况;六是班子成员每年到分管部门所在支部至少讲廉政专题党课1次,2025年3月,由党组书记李晓峰讲廉政专题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5年6月20日由党组成员刘世全在社保中心讲廉政专题党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七是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线月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已开展3次廉政谈线.着力解决集中整治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教育,树立主动查找问题,勇于担当作为的权力观和政绩观,2025年3月和5月开展警示教育会议,同时约谈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基金安全教育,因违反工作纪律,海林市纪委分别给予部门业务人员批评教育、党内警告处分;二是2025年2月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广泛收集群众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至今为止未接到举报电线月,已按照营商局要求开辟“退休一件事”综合窗口,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医保退休、住房公积金退休一窗办结业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031人信息录入。
一是定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专题培训,2025年3月,制定《人社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方案》并于4月3日进行培训。2025年5月8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明确排查范围、重点岗位和人员,确保全面覆盖;二是梳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点,2025年5月,形成风险点清单并动态更新至7个风险点;三是2025年2月起规范业务流程,仔细核查业务材料,按规定补齐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手续;四是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增加核实三职干部身份环节,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程序,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流程培训,严格按流程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确保补贴发放严格遵循标准化程序;五是2025年2月完善《
审批流程,使用标准化的审批表,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明确填写规范和必填信息;七是定期开展财务知识更新培训,2025年2—6月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培训5次;八是2025年2月至今,财务人员对每笔财务报销都已认真核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执行;九是2025年2月,已将2019年10月、2020年3月,收取的职称评审费人员名单附在财务凭证中;十是2025年2月,已将2020年8月收取的事业单位召开报名费人员名单附在财务凭证中;十一是2025年2月,已将2020年12月观看全场电影人员名单附在财务凭证中;十二是2025年2月至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审核与我局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没有开通对公账户的不进行合作,避免不能对公转账问题;十三是2025年2月已完善《管理办法》明确各项支出的标准,范围、审批权限和流程,细化报销凭证的具体要求;十四是2025年2月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加强合同法方面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十五是2025年2月已将2023年12月支付律师代理费的聘用合同附在财务凭证中;十六是立即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与总账明细进行逐笔核对,找出差异所在,并记录详细情况,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监察股财务人员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十七是定期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与总账明细进行核对,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025年2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十八是2025年2月已将竣工验收单中验收日期和验收结论填写完整。4.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支部相关材料,强化党员思想教育。2025年3月,支部组织生活会前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标准和要求,规范支部相关材料,强化党员思想教育;二是加强材料审核,提高质量,2025年3月人才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对所有材料进行了审核,提高了材料质量,有效避免材料重复;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处理。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日常管理,对缴纳、启动及返还的保证金及时登记,2025年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制定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四是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严格履行工作交接程序,做好支委会记录的保存工作,2025年2月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指定一名党员专项负责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工作交接流程,并规范保存支委会会议记录;五是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2025年2月,劳动监察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一是完善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在研究工作时每位班子成员必须充分阐述观点和理由,避免简单表态“均无意见,同意”。2025年完善议事规则,在2月-7月党组会议记录中体现每位班子成员都明确表态发言;二是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各分管局长足次在分管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并参加分管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2025年3月-6月局长、分管局长在各分管支部讲党课;3月各分管局长到分管部门参加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是2025年2月-7月严格履行“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最后表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务从低到高顺序依次发表意见。在会议记录中,明确标注每位成员的发言顺序和内容;四是在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详细的谈话提纲,明确谈话重点和要求,注意深度和广度,包括对当前阶段重点工作的认识,并客观公正地指出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等。2025年2月24日民主生活会前分别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党员代表进行会前谈心谈话,明确谈话重点和要求,注意深度和广度,围绕当前阶段重点工作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谈话;五是统一材料标准与审核,建立材料审核机制,对每份材料进行细致审查,避免出现内容重复、衔接不畅或与其他单位混淆的情况,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对格式、内容上做明确要求,保持统一一致,2025年2月6日党组会议确定由党办专人负责统一材料标准与审核;六是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避免材料出现不一致问题,对个人发言材料进行提前审查,确保每页内容之间的衔接顺畅、逻辑清晰,2月24日前党办专人对个人发言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每页内容之间的衔接顺畅、逻辑清晰;七是要求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思考和实际情况撰写研讨发言材料,避免内容雷同,2025年2月24日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没有雷同问题。
一是2025年2月,将《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江人才振兴60条》《牡丹江市委人才引领发展20条》重新挂单并经领导签批传阅;二是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人才、就业、创业、人事股结合工作实际,2025年2月,制定了工作落实措施,局办公室汇总,形成了工作落实台账;三是立即向仲裁员发送补充材料通知,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审核补充材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2025年2月已要求仲裁员提交相关材料;四是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仲裁员暂停其工作,按法律要求和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等,使其满足任职资格条件,2025年2月对一年内未有审理案件的仲裁员予以解除仲裁员聘用资格;五是2025年2月,研究制定了《海林市人社局用印审批制度》;六是2025年2月完善用印审批表签字流程,并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制度,由专人保管好用印审批表,确保审批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七是2025年2月起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人社局机关各股室、创业中心、信息中心统一使用局机关签到本,局办公室组织每日签到,并做好签到本档案留存;八是2025年2月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正式实施《海林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一是2025年2月,制定《海林市人社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三是2025年2月至5月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在支部开展谈心谈线月起,由党办正式党员开展党费收缴与党员干部管理工作;五是2025年2月,制定《海林市人社局
计划》,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组织协调、制定年度计划,每季度检查会议记录,确保内容完整、规范,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人通报批评;六是2025年3月18日组织党支部委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培训,深入学习评议流程、标准和要求。设专人负责提醒“自我评价表”必填项,避免内容空白,确保党员认线月,制定《海林市人社局“3+X”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明确主题、形式和时间,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八是坚持执行党组织规定,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讲党课并记录完整,2025年3月26日,6月25日人才
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025年4月18日和4月25日社保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025年3月25日和5月23日就业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025年3月28日和6月27日机关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党课记录完整,党课主题紧扣党的最新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和实践应用,确保内容生动实用,吸引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提升思想政治觉悟;九是机关党委换届同时对委员会进行换届,2025年6月9日人社局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印发新一届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责任分工的通知》;十是完善支部委员分工,重新进行支部委员分工,明确设置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和统战工作岗位及分工,并选拔合适人选担任,确保支部工作全面覆盖,2024年12月13日人才支部完善支部委员分工;2025年3月18日机关支部换届;2025年4月25日社保支部完善支部委员分工,确保支部工作全面覆盖;十一是对换届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换届政策和流程,提高工作质效,2025年2月21日支委会日对换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十二是2025年3月7日制定和完善换届选举办法,明确选举工作的时间节点、程序要求、责任分工等,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十三是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确保征求意见全覆盖,2025年2月,2024年组织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确保征求意见全覆盖,为批评和自我批评提供真实依据;十四是制定点评内容规范,2025年3月18日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3月12日人才支部组织生活会、3月12日就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记录人员详细记录点评内容,党员按照“先自我批评、再相互批评”的顺序依次发言,确保每位党员都被点评到。(四)有效
一是各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责任,结合分管领域,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2025年2月24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均包含“巡视巡察察觉缺陷及整改落实情况”“产生问题的根源”“整改措施”等内容,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集中整改期内至少每月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推进,适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半年内不少于两次,半年后每半年不少于一次,2025年2月8日人社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分工相关事宜;2月17日党组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事宜;3月18日党组会议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事宜;4月21日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巡察整改相关事宜;5月6日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整改工作进展顺利;6月19日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常态化“回头看”,整改难题各部门集中攻坚,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三是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及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长效研究机制,确保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关注和改进,2025年2月21日召开人社局党风廉政会议,安排部署推动巡察监督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月21日机关支委会日,将巡察整改工作同支部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在民主生活会前,党组应立即将巡查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会议议程,确保该项内容得到讨论和审议,2025年2月14日,人社局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议中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会议议程;五是2025年2月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就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六是2025年3月18日党组会议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事宜;4月21日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巡察整改相关事宜;5月6日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整改工作进展顺利;6月19日党组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常态化“回头看”,整改难题各部门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六是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内容,2025年2月,领导班子成员均已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相关内容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七是建立巡查整改与述廉述职联动体系,定期复盘整改成效,确保融入述廉述职,2025年4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加强整改力度,狠抓落实,建立巡查整改与述廉述职联动体系,每季度自行复盘,确保融入述廉述职。
一是2025年2月起,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于请假申请,必须经过领导签批后方可生效;二是2025年2月,修改完善大假单,假期结束后需要本人签字销假;三是推荐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选拔为机关纪委书记,实现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岗位配备职责分离,2025年6月9日按照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新一届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责任分工的通知》,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人社局机关纪委书记;四是2025年2月,召开党组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巡察问题整改材料管理;五是2025年2月,召开人社局党组党建工作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述职报告、评议表、会议记录等专题述职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一是半年一次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部署常态化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2025年6月19日人社局党组召开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专题会议,重新梳理问题整改进展和相关佐证,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二是按照自查自检计划,2025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巡查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集体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回头看”,以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党组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支部活动记录,2025年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的监督,人社局党组抽查了2025年6月25日局机关支部、2025年6月3日人才支部、2025年6月6日就业支部的活动记录,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四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支部工作,有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3月7日机关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并培训学习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相关内容;2025年2月,局机关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的通知》《
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人社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运用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助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思想根基,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领悟巡察工作部署,增强整改责任感。通过常态化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重视整改,将要求融入工作各环节,形成常抓氛围。
2.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成果。对已完成整改任务定期“回头看”,严防反弹;从根源找症结、建机制,将好经验固化为制度,实现“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良性循环,以常抓不懈的韧劲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3.举一反三,深化成效。以反馈问题为切入点,扩大排查范围,深挖同类事项、关联领域潜在风险,做到“整改一个、警醒一类、规范一片”;剖析制度和流程短板,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强化监督,构建闭环体系,转化整改成果为持久动力。
4.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填补漏洞短板,注重制度系统性与协同性;强化执行刚性,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使制度从“条文”变为“准则”,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格局,为提升工作质量提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线;电子邮箱。